一方失踪或者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法律文书通过通知方法送达。下面,本文为你详细介绍关于对失踪者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
1、一方失踪的离婚程序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原因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旧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根据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通知方法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假如原告的住所地与常常居住地不同的由常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审理期限
法院对于起诉书、公告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通知期是60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通知期还需要60日通知期。使用通知送达方法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普通的离婚案件适用浅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通知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3、判决结果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通知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非必须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察夫妻感情是不是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假如一方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4、通知离婚案件中夫妻一同财产的处置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一同财产既不做审察,也不做判决。
2、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些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倡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3、只对财产进行简单审察,主如果依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置